有一天在電視里看到一個偶像歌手在臺上唱歌,一會兒朝下面招手,一會兒跑來跑去,歌詞空間的地方還忙著跟大家打招呼,一點也沒有認真唱歌。突然覺得他和實力歌手的區別就跟一個自以為是。設計師的人與專業設計師一樣。前者只注意著表現自己,而后者卻是在專心表達某些事物。有時候,把一個普通的東西,例如地鐵時間表,或者雜志文章分頁,設計的太漂亮,太突出,太與眾不同反而會失去它的基本功能。那些多馀的花花捎捎的東西影響人們去讀真正的內容,就跟我從來都記不住偶像歌曲一樣。

   有一次一個老師對我說的話讓我一下子對設計明白了很多。他告訴我,我當時做的東西是圖像驅使 (image driven),而不是思想驅使 (idea driven) 的。那時我很喜歡在 photoshop 里隨便拼湊一些圖像,自己覺得看起來很酷,以為加上個標題就成了一個作品。但是老師看了說這些只是一些拼湊的圖像,你并沒有給它們輸入任何意義,所以對別人也不會有意義。要想超越這個層次,作品必須讓思想優先,圖像應該服從與支持你的想法,而不只是獨立的裝飾品。